丹尼爾.阿加爵.史達德曼 (Daniel Achatius Stadlemann, 1680-1744)

尼爾.阿加爵.史達德曼 (Daniel Achatius Stadlemann, 1680-1744) 堪稱是十八世紀初期維也納 (Vienna) 最傑出的製琴師。它模仿史戴納 (Jacob Stainer, c. 1617-c. 1683) 的型制,創造出比例均勻、弧度中等的提琴。面板的木頭品質精良,弧度常比背板略高;背板無論是單片或雙片組成,木頭的花紋都很吸引人,常常選用鳥眼楓木。他有時也創作雙鑲線的提琴,最引人稱道的是他的油漆技術,質感細緻而且美觀,常常用沉黃或琥珀色、紅褐或橘紅色,是維也納早期漆色的代表性作者。他的琴音量雖不大,但是音色圓潤均衡而且溫暖柔和,這種史戴納風格的琴,深受奧地利樂團提琴手的喜愛。

約翰.喬治.堤爾 (Johann Georg Thir, 1710-1781)

翰.喬治.堤爾 (Johann Georg Thir, 1710-1781) 是堤爾家族中最傑出的製琴師,同時也是維也納 (Vienna) 學派的重要製琴家。他從1738年開始在維也納製琴,遵循史戴納 (Jacob Stainer, c. 1617-c. 1683) 長型琴的風格,製作琴身長而窄、弧度偏高的提琴。其作品琴頭大、雕工精美,f孔形狀漂亮,但位置的比一般提琴來得靠近。

堤爾在油漆的使用上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1738年到1750年之間,使用的是深沈而笨重的褐色;1750年到1760年之間,他喜愛用金色為底,再加上具有透明感的褐色漆;晚期則偏好在金色底漆上加上鮮豔的櫻桃紅,而這些樂器的價值也比之前的高。如同大部分的維也納學派製琴師,在上漆之前會先浸染樂器,使得早期提琴的漆色都將隨著時間的催化而加深。

堤爾的工作室在1781年被他的學生法蘭茲.蓋森霍夫 (Franz Geisssenhof, 1754-1821) 接管,蓋森霍夫一直到1791年的時候仍沿用堤爾的標籤。

法蘭茲.蓋森霍夫 (Franz Geisssenhof, 1754-1821)

蘭茲.蓋森霍夫 (Franz Geisssenhof, 1754-1821) 是一位傑出的維也納 (Vienna) 學派製琴師,也是約翰.堤爾 (Johann Georg Thir, 1710-1781) 的傳承者。他除了遵循其師提爾的風格,也採用阿瑪蒂 (Amati) 和史特拉底瓦里 (Stradivari) 的型制,偶爾還製作一些達薩羅 (Gasparo Bertolotti da Salò, 1540-1609) 和馬吉尼 (Giovanni Paolo Maggini, 1580-c. 1631) 的複製品。

他製琴的第一時期 (1780年-1790年) ,琴的弧度中等,顯示出波西米亞 (Bohemia) 學派的影響,漆色的選擇如同提爾般使用深沈的紅褐色。第二時期 (1790年-1800年) 則製作弧度較平坦的提琴,面板使用細紋木頭,和較清澈透明的油漆。第三時期 (1800年-1810年) 的手藝更為精湛,琴頭的雕工細緻,木質優良,有時會用鳥眼楓木做為背板和側板,面板則使用音色和反應絕佳的木質,油漆多為帶點紅褐金色。音孔尤其出色,呈現出史特拉底瓦里風格,翅膀和弧形的對比優雅而且恰到好處。最後一個時期 (1810年-1821年) 所使用的油漆是燦爛的金色,據說在上漆之前,他將木頭浸在石灰水中做特殊處理,並且在木板上塗上他自創、能產生光澤的特殊秘方。

蓋森霍夫開啟了維也納學派的新紀元,以一位先驅者的身分領導奧地利製琴師放棄原本奉為圭臬的菲森 (Füssen) ,轉而仿效克里蒙納 (Cremona) 的精神,相對也提高了當地製琴師的地位。他也是連結維也納系統和匈牙利系統的重要作者,將維也納製琴的知識傳到匈牙利,影響了匈牙利學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