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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尔‧帕克
(Daniel Parker, 1705-1761)
丹尼尔‧帕克 (Daniel Parker, 1705-1761) 是英国最伟大的制琴师之一。帕克的名字从未出现在任何的学徒记录中,也找不到出生证明和住址,所以后人对其生平所知不多,包括师承何处。至于制琴的活跃年代仍有许多臆测和争论,其中较为可信的说法,大约在十八世纪初期,约与英国制琴师和出版商家族中的约瑟夫‧海尔 (Joseph Hare, ?-1733) 同期。
帕克早期曾经模仿阿玛蒂 (Amati) 的型制,后来转而仿效当时还不受瞩目的史氏 (Stradivari) 长琴型。关于他的师承有很多的推论,但一般相信他是凭着与生俱来的天份,同时受到史特拉底瓦里的启发而成就其杰出的手艺;帕克可能也和伦敦圣保罗区 (St. Paul’s Area) 制琴师有着互动关系。
1687年,英国国王詹姆士二世 (James II) 订购了一组史氏琴,使得史氏琴有机会流传到英国。再者,和史特拉底瓦里极为熟识的克里蒙纳 (Cremona) 小提琴家加斯帕雷‧维斯康堤 (Gaspare Visconti) 在1702年至1705年间出现于伦敦,帕克极可能因为这两个机缘,有幸认识并研究大师的作品。
除了制作史氏长琴型外,帕克也擅长制作中提琴。著名小提琴家克赖斯勒 (Fritz Kreisler, 1875-1962) 是他的拥护者,曾经在1911年使用帕克琴来演奏自行创作的协奏曲。可惜的是,当时意大利琴的强烈光环掩盖了帕克琴的身价,价格始终无法和质量成正比。
那塔尼.克洛斯
(Nathaniel Cross, 1700-1751)
那塔尼.克洛斯 (Nathaniel Cross, 1700-1751) 活跃于十八世纪上半叶的伦敦地区。这一把提琴属于德系风格,是使用史戴纳 (Stainer) 的型制所制作,弧度高拱,油漆为金黄色。
班哲明.别克思
(Benjamin Banks, 1727-1795)
班哲明.别克思 (Benjamin Banks, 1727-1795) 对于英国制琴技术贡献良多,是十八世纪后半叶在伦敦以外最优秀的制琴师。1727年出生于英国南部萨里斯伯里 (Salisbury) ,他的叔父威廉.哈特福特 (William Huttoft, ?-1747) 在凯瑟琳街 (Catherine Street) 上开设了一间制琴工作室,别克思在十四岁的时候,开始向叔父制琴,原本应该持续七年的学徒生涯,却因为叔父辞世而提早结束于1747年。之后,班哲明就留在叔父的工作室继续制琴,直到去世为止。
别克思最早记载的乐器是一把1757年的吉他,提琴一直到1760年才出现。他是最早体认到史氏 (Stradivari) 长形琴价值的英国制琴师,其小提琴和大提琴遵循着史特拉底瓦里的规格。中提琴则显示出史戴纳 (Jacob Stainer, c. 1617-c. 1683) 的影响,尺寸偏小,身长大多不超过39.7公分。在木头的选择上,他惯用英国枫树和松树,漆色从棕、橘棕到深红色都有。
今天他最炙手可热的提琴则是遵循着阿玛蒂 (Amati) 大体模子来进行一些改良,不但结构坚固、手艺精细,而且具备优美的弧度、圆融和饱满的琴角,每一个细节都显示出阿玛蒂的精神,由此可见班哲明对其作品艺术性的理想与坚持。油漆质量优良且澄彻透明,带有金色光泽的橘、深梅子红和略泛紫的樱桃色。音色悦耳、具备良好的穿透力,很适合弦乐四重奏的演出。
十八世纪的英国弓大多由托德 (Dodd) 家族所制作,别克思是最早在弓上贴标签的制琴师,他所贩卖的弓质量良莠不等,有些标上托德的名字,有些则是经由托德家族授权,同时贴上托德和别克思的名字。别克思在1749年与安.布尔特 (Ann Burt) 结婚,育有十个孩子,其中排行第六的儿子詹姆斯 (James Banks, 1758-1831) 所制作的琴质量优良,与他同名排行第三的儿子别克思的手艺则颇为粗糙。
巴洛克.诺曼
(Barkar Norman, 1651-1724))
巴洛克.诺曼 (Barkar Norman, 1651-1724) ,英国制琴师。从十八世纪初期开始即对制琴感到兴趣,后来深受史特拉底瓦里 (Antonio Stradivari ,c. 1644-1737) 的影响。他的大提琴被认为是英国早期大提琴的典范,尺寸较小,有着饱满高拱的弧度和浓醇的棕色油漆。和他的维奥琴 (viol) 一样,他所制作的提琴内侧同样镶嵌上押花字BN。
虽然小提琴和中提琴的数量不多,质量却很优良;不过提琴和维奥琴两者之间的制作手法不尽相同,因此有人认为可能是工作室中其他琴师的作品。事实上,许多诺曼的小提琴和中提琴确实是由后人将不同部位的维奥琴重组而成。
诺曼曾经和约翰‧海尔 (John Hare) 合作过音乐出版事业;1715年开始和那塔尼.克洛斯 (Nathaniel Cross, 1700-1751) 一起经营工作室,等到1724年诺曼过世后,便由克洛斯接手,继续生产贴有俩人联合标签的提琴。
理查德.杜克
(Richard Duke, 1718-1883)
理查德.杜克 (Richard Duke, 1718-1883) 被认为是十八世纪最杰出和多产的英国制琴师,对提琴制造的改良有卓越的贡献。有关他的生平后人所知不多,只知道出生在伦敦附近的霍尔本 (Holborn) ,大约在1750年到1780年间活跃于伦敦。最早有记录的卷标是在1743年,从1752年开始,他成功地模仿了当时最受欢迎的史戴纳 (Stainer) 琴。1760年以后,他转而致力于研究和复兴史氏 (Stradivari) 长形琴,甚至曾经仿造史特拉底瓦里的标签,这可能和他曾经拥有一把史特拉底瓦里1692年的作品“Falmouth”有关。到了晚期,史戴纳和阿玛蒂 (Amati) 型制则成为创作的主要样式,当时这些提琴价值超越班哲明.别克思 (Benjamin Banks, 1727-1795) ,不过到了今日,仿史氏提琴受欢迎的程度远高于仿史戴纳琴。
他作了为数不少的小提琴和38公分长的小尺寸中提琴,大提琴则相当稀少。他是除了克里蒙纳 (Cremona) 制琴师以外,最常被盗用标签的制琴师。在十九世纪的德国,有许多制作廉价提琴的工厂,在琴身背部刻上了“Duke, London”的字样,大大损毁了他的声誉,但也由此可见他在制琴界的重要地位。
杜克也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他曾经雇用了约翰‧贝兹,约翰在他逝世以后,接管了他留给女儿的公司。杜克与自己同名的儿子,也是一位制琴师傅,但技术并不好。
文生.帕诺莫
(Vincenzo Panormo, 1734-1813)
文生.帕诺莫 (Vincenzo Panormo, 1734-1813) 出生于意大利西西里 (Sicily) 岛的蒙雷阿莱 (Monreale) 。他喜欢四处游历,十六岁时旅行到拿坡里 (Naples) 等城市,最后抵达克里蒙纳 (Cremona) ,并且为白贡齐 (Bergonzi) 家族工作。后来又先后到杜林 (Turin) 和蒂洛尔 (Tyrol) ,最后到了巴黎,当时才十九岁。显然帕诺莫很喜欢巴黎这个城市,他在那里待了十九年后,才又开始四处游历,并且数度拜访英格兰。1789年到了爱尔兰的都柏林,后来在英国伦敦安顿下来,直到1813年逝世为止。
他的姓氏原本”Trusiano”,”Panormo”是在他离开西西里岛之后才采用的。其他一把在巴黎制造的低音提琴上,贴有作者手写的标签,上面的署名是”Vincenzo Trusiano Panormo”。
1791年,帕诺莫在开始在约翰‧贝兹琴室工作,因此有机会大量接触到贝兹经手的克里蒙纳 (Cremona) 提琴。后来帕诺莫着力于制作史特拉底瓦里 (Stradivari) 风格的提琴,并在英国制琴史上拥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帕诺莫具备优越的手艺和技术,木头质量精良,使用黄色或略带红色的油漆。他所制作的琴音色优美并且广受喜爱,在早期可能和史特拉底瓦里琴和白贡齐琴具有同等价值。
威廉.佛斯特
(William Forster, 1739-1808)
威廉.佛斯特 (William Forster, 1739-1808) 出生于布兰普顿 (Brampton) ,是小有名气的提琴手,其制琴手艺启蒙于父亲威廉.佛斯特 (William Forster, 1739-1808) ,一开始学习制作纺轮,后来也作小提琴。他和与他同名的儿子是家族中最有名望的制琴师,因此,又被称为老佛斯特 (old Forster) ,以便与儿子 ─小佛斯特 (young Forster) 作区别。
1759年佛斯特抵达伦敦,并受雇于贝克的店 (Beck’s music shop) ,后来独立开设工作室。1762年开始,除了制作与买卖提琴外,也成为谱商和出版商,曾经出版过海登的交响曲和弦乐四重奏。
老佛斯特早期作的琴如同他父亲的风格,镶线是用画的,后来才再补上镶嵌。晚期致力于模仿古琴制作,中提琴的尺寸稍小,遵循史戴纳 (Stainer) 形制,大提琴则大多沿袭阿玛蒂 (Amati) 风格,漆色通常为红或浅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