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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ano學派
/延伸閱讀/
米蘭學派 (Milano School)
米蘭 (Milan) 學派的發展,始於喬凡尼.格蘭奇諾 (Giovanni Grancino, 1637-1709) ,獨特的製琴風格為往後米蘭製琴發展的立下指標。
傳說喬凡尼.格蘭奇諾是尼可羅.阿瑪蒂 (Nicolò Amati, 1596-1684) 學生,但在材料的選用、漆色、漆質及結構設計上,卻與阿瑪蒂琴大相逕庭。也許如此,使得米蘭學派製琴獨樹一格,從1680年代至1820年代,持續風行在北義大利米蘭。
1708 年產生重大轉變,喬凡尼的兒子喬凡尼‧巴提斯塔‧葛蘭奇諾 (Giovanni Battista Grancino, 1673-c. 1730) 在一次爭執中,誤殺了安東尼奧‧馬利安‧拉凡賽 (Antonio Maria Lavazza, 1683-1708) ,雖然兒子未被判處死刑,不過隔年老喬凡尼過世後, 喬凡尼‧巴提斯塔財被判財產充公、取消營業執照,其工作室改由學徒卡洛.朱塞佩.泰斯托瑞 (Carlo Guiseppe Testore, c. 1665-1716) 接管,喬凡尼‧巴提斯塔只能私下偷偷做琴。
隨後泰斯托瑞家族成了米蘭重要製琴家族之一。卡洛.朱塞佩.泰斯托瑞接管工作室沒幾年就去世了,工作室落在年幼的兒子卡洛.安東尼奧.泰斯托瑞 (Carlo Antonio Testore, 1693-c. 1765) 、保羅.安東尼奧.泰斯托瑞 (Paulo Antonio Testore, 1700-1767) 身上,直到卡洛.安東尼奧的兒子喬凡尼.泰斯托瑞 (Giovanni Testore, 1724-1765) ,這個家族一直在米蘭製琴。
而後,蘭朵夫家族 (Landolfi) 延續泰斯托瑞家族技藝,卡洛.斐迪南多.蘭朵夫 (Carlo Ferdinando Landolfi , c. 1710-1784) 繼承卡洛.朱塞佩.泰斯托瑞手藝,其作品風格不同於米蘭製琴特色,反倒和皮德蒙學派的喬凡尼‧巴蒂斯塔‧瓜達尼尼 (Giovanni Battista Guadagnini, 1711-1786) 有些類似。
蘭朵夫的兒子彼得羅.安東尼奧.朵夫 (Pietro Antonio Landolfi, c. 1730-1795) 及學生彼得羅.喬凡尼.梅塔岡薩 (Pietro Giovanni Mantegazza, c. 1730-1803) 正領導另一代表性米蘭製琴與收藏家族。梅塔岡薩家族 (Mantegazza) 活躍於1760年到1824年,彼得羅.朱賽佩死後,其製琴工藝則由他的兩個兒子弗朗切斯科.梅塔岡薩 (Francesco Mantegazza, 1762-1824) 以及卡洛.梅塔岡薩 (Carlo Mantegazza, 1772-1814) 。
喬柯瑪.李弗塔 (Giacomo Rivolta , c. 1770-1844) 結合多項史特拉底瓦里與當時米蘭學派梅塔岡薩琴板邊帶深翻邊的風格,發展出自己的特色。其作品以大體型中提琴、大提琴居多,小提琴的數量反而相當稀少,1820-1840年間為作品成熟期,以中提琴聞名於世。在中提琴發展史上,大師的樂器占有一席地位。也是米蘭學派最後一個大師。米蘭派的特徵在於翻邊上較深,背板木頭常選用無花紋的木頭,他的中提琴、大提琴聞名於世,顏色上普遍以深紅及金黃色為主,背板的鑲線常以刻標記線方式完成,基本上屬於較便宜的樂器,但在音樂史上,米蘭中提琴及大提琴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桑提諾.拉凡賽
(Santino Lavazza, 1689-1726)
桑提諾.拉凡賽 (Santino Lavazza, 1689-1726) 與哥哥安東尼奧‧馬利安‧拉凡賽 (Antonio Maria Lavazza, 1683-1708) 都在米蘭做琴,但在1708年,一次意外的爭執中,喬凡尼‧巴提斯塔‧葛蘭奇諾 (Giovanni Battista Grancino, 1673-c. 1730) 誤殺了安東尼奧‧馬利安‧拉凡賽 (Antonio Maria Lavazza, 1683-1708) 。
桑提諾是位相當特別的作者,作品與當時米蘭學派截然不同,作品非常稀少。
喬柯瑪.李弗塔
(Giocomo Rivolta, c. 1770-1844)
喬柯瑪.李弗塔 (Giocomo Rivolta, c. 1770- 1844) 約在1770年出生於諾瓦拉 (Novara) ,1790年搬到米蘭 (Milan) ,最早以製作吉他起家,之後在科希奧伯爵的資助下,借予安東尼奧‧史特拉底瓦里 (Antonio Stradivari, c. 1644-1737) 所使用的工具,包含圖紙及模子,有了這些助益,使他成為當時北義大利最好的作者。
他結合多項史特拉底瓦里與當時米蘭學派梅塔岡薩 (Mantegazza) 琴板邊帶深翻邊的風格,發展出自己的特色。其作品以中提琴、大提琴居多,小提琴的數量反而相當稀少,在中提琴設計的體型上,比傳統提琴大上許多。
目前已知最早的琴約製於1818年,1820-1840年間為作品成熟期,以中提琴聞名於世。在中提琴發展史上, 大師的樂器占有一席地位。
契萊斯蒂諾‧法洛托
(Celestino Farotto, 1905-1988)
契萊斯蒂諾‧法洛托 (Celestino Farotto, 1905-1988) ,年少時即在叔叔契萊斯替‧法洛托 (Celeste Farotto,1864-1928) 位於米蘭 (Milan) 的工作坊中學習製琴技術。曾於1937年參與克里蒙納 (Cremona) 的展覽,並在1927年羅馬、1932年帕度亞 (Padua) 、1949、1958以及1960年克里蒙納,1971年熱內亞等地的製琴比賽獲獎,1949年更獲得第二獎和銀牌獎項。
法洛托的早期提琴樣式深受叔叔契萊斯替的影響,除此之外,在早期提琴中也可發現契萊斯替‧法洛托的標籤蹤影,直到叔叔逝世之後,他才擁有個人標籤並且逐步發展出屬於自己的風格。其提琴樣式源於叔叔契萊斯替‧法洛托、史特拉底瓦里 (Antonio Stradivari, c. 1644-1737) 以及普雷森達 (Giovanni Francesco Pressenda, 1777-1854) 的作品,漆色為紅橘色。
弗朗切斯科‧喬凡尼‧利歐瑞波利
(Giovanni Francesco Leoriporri, fc. 1750-c. 1765)
弗朗切斯科‧喬凡尼‧利歐瑞波利 (Giovanni Francesco Leoriporri, fc. 1750-c. 1765)可能是蒂洛爾人(Tyrolese)。約1750年至1765年間在米蘭工作,他的提琴表現出相當高的藝術天分,其提琴外框仿照阿瑪蒂(Amati),而背板弧度較方且琴板邊帶弧度起伏極大,具有南德克洛茲(Klotz)的特色。F孔的修鑿略嫌直接,琴頭線條稍嫌不夠優美。利歐瑞波利習慣使用黃褐色琴漆,其優秀作品則讓人聯想到喬凡尼‧葛蘭奇諾(Giovanni Grancino, 1637-1709) 的作品,但有些作品的漆色則過於混濁,甚至有些背板木紋用彩繪方式裝飾,目前留於世上的作品極少。
費迪南多.奧伯提
(Ferdinando Alberti, fc. 1730-c. 1769)
費迪南多.奧伯提(Ferdinando Alberti,1730-1769)長期幫泰斯托瑞 (Testore)家族工作,所製作的樂器與米蘭學派創始者喬凡尼‧葛蘭奇諾(Giovanni Grancino, 1637-1709)有許多相似之處,尤其是小提琴。奧伯提的提琴大多採用偏黃色琴漆,體型上較小,背板弧度較大,使用較為劣質的木頭,顏色呈深咖啡色,但是樂器音色效果極佳。
朱賽佩.特拉斯康尼
(Giuseppe Tarasconi, 1851-1922)
朱賽佩.特拉斯康尼(Giuseppe Tarasconi, 1851-1922),1851年出生於義大利帕瑪(Parma),是加埃塔諾‧羅西(Gaetano Rossi)的學生。特拉斯康尼所製作的樂器帶有一般的弧度結構,是來自史特拉底瓦里模型,他使用的漆色偏黃紅色調或帶有一點褐色,有趣的是,還傾向加入碎裂般的花紋。特拉斯康尼在1890年左右減少樂器製作,轉而投入古樂器的買賣交易,他跟米蘭著名琴商里德羅‧畢席亞克 (Leandro Bisiach, 1864-1945)有商業往來,兒子Mirco也是製琴家。
路易吉.巴托洛帝
(Luigi Bartolotti, fc. 1810-c. 1830)
路易吉.巴托洛帝(Luigi Bartolotti, fc. 1810-c. 1830) ,1810年到1830年間活躍於米蘭,他的作品表現出米蘭學派一脈相傳的優良傳統,其工藝相當完美,接近零瑕疵,並且擅用黃色琴漆,摻雜少量但具有效果的橘色調,在部分作品上會標示” Luigi Bartolotti ”加上年份的字樣。目前留於世上的作品極少,根據英國 JA Beare 記錄,至目前為止僅有奇美文化基金會所擁有這把琴的紀錄,這是巴托洛帝唯一一把具有原始標籤的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