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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ice学派
/延伸阅读/
威尼斯学派 (Venice School)
克里蒙纳 (Cremona) 的提琴主要提供给欧洲的音乐家使用;米兰的琴主要提供给中产阶级使用;而威尼斯 (Venice) 的乐器,则被各阶层人们拉奏着。这是因为威尼斯乐器是在封闭的市场流通,琴商接受歌剧院、孤儿院、教会等团体订购,非属个人或家族事业。不过,威尼斯提琴的售价远高于米兰 (Milan) 地区所制造的琴。
十七世纪中叶,威尼斯的弦乐器制造随着繁荣的商业活动,已达到辉煌成就。工匠马丁努斯‧西泽 (Martinus Kaiser, 1642-1695) 原以鲁特琴制作为业,不过也是第一位改变方向,开始制作小提琴的工匠。学生马泰奥‧葛弗瑞勒 (Matteo Goffriller, 1659-1742) 在西泽去世后,则成为威尼斯25年以来唯一的制琴工匠。直到1711年后,多梅尼科‧莫塔耶纳 (Domenico Montagnana, 1687-1750) 、弗朗切斯卡‧葛贝替 (Francesco Gobetti, 1675-1723) 才开始经营他们自己的店铺。
1717、1718年左右,来自波隆纳 (Bologna) 的卡洛‧托诺利 (Carlo Tononi, 1675-1730) 与来自克里蒙纳 (Cremona) 的彼得罗‧瓜奈里 (Pietro Guarneri of Mantua, 1655-1720) 进入威尼斯的制琴行列,在楔拉斯 (Matteo II Sellas) 的工作室工作,但又彼此独立;1723年,桑通‧歇拉费 (Santo Seraphin, 1699-c. 1758) 加入。之后,威尼斯与土耳其发生政治利益冲突,导致城市发展衰败,也间接影响了文化气息。从1745年开始,威尼斯的制琴活力逐渐丧失,1750年代以后的制琴师有米凯莱‧蒂寇奈特 (Michele Deconet, 1712-1780) 、多梅尼科‧布桑 (Domenico Busan, 1720-1783) 、安瑟摩‧贝洛契欧 (Anselmo Bellosio, 1743-1793) 及安东尼奥‧锲琳 (Antonio Cerin, 1774-c. 1808) 。
十六世纪中至十八世纪初,欧洲所使用的弦乐器,几乎都来自于布雷西亚 (Brescia) 、克里蒙纳 (Cremona) 、阿巴森 (Absam) 或阿尔卑斯山北麓的菲森 (Füssen) 地区。居于波札诺 (Bolzano) 的玛蒂斯‧阿尔班尼 (Matthias Albani, 1634-1717) 对威尼斯的制琴师有很深的影响。由于波札诺居于威尼斯与德国内陆交通重镇,因此木头取材及漆料颜色上与阿尔卑斯山北麓的制琴家相当的不同。
威尼斯琴涂漆为深红色、厚面板、薄背板之木板材质选用、琴头的独特设计方式、镶线接近琴缘、特殊的F孔形状,其下半部相当圆润等,以上多属德式风格之设计。这些特征使提琴歌咏出温暖、饱满的低音音色。「独立、自由、优雅」此三个词汇,正可用来代表威尼斯提琴。
威尼斯制琴工业原为工会制度,由歌剧院、公家机关等机构委托订单而制作提琴,但到了1820年代,古系统因政治动乱、经济改变因素导致订单减少,使得古威尼斯系统没落。因此,1820年代起,威尼斯开始出现非主流制琴师在此活动的机会,包括迪里雅斯特 (Trieste) 的乔凡尼‧多兰兹 (Govanni Dollenz, 1802-1857) 、以及乔凡纳‧巴蒂斯塔‧博迪奥 (Giovanni Battista Bodio, 1776-1849) 以及彼得罗‧瓦列提诺 (Pietro Valentino Novello, c. 1759-1821) 等作者,但这些制琴师制作的乐器,在数量上或质量上都已不复当年。
直到1860年开始,由底葛尼 (Degani) 第二代成员─葛奥尼欧‧底葛尼 (Eugenio Degani, 1842-1901) 掀起了威尼斯提琴产业的文艺复兴,也由于他培训了许多学生,使得威尼斯系统得以开支散叶;直到1922年,因威尼斯经济环境不佳,迫使其子朱利奥‧底葛尼 (Giulio Degani, 1875-1955) 迁徙至美国辛辛那提发展,威尼斯制琴系统就此宣告结束。
罗连佐‧卡尔卡西
(Lorenzo Carcassi, 1737-1775)
罗连佐‧卡尔卡西 (Lorenzo Carcassi, 1737-1775)为当代杰出的制琴师,出生于佛罗伦萨 (Florence) ,与弟弟托马索‧卡尔卡西 (Tommaso Carcassi, 1745-1786) 一同制琴,同时也替乔凡尼‧巴蒂斯塔‧加布里耶里 (Giovanni Battista Gabrielli, 1736-1787) 工作。他的提琴样式较宽大,制琴技术良好,音色圆润且饱满,经常使用红色或褐黄色的漆色。
托马索‧卡尔卡西
(Tommaso Carcassi, 1745-1786)
托马索‧卡尔卡西 (Tommaso Carcassi, 1745-1786) ,与兄长罗连佐‧卡尔卡西 (Lorenzo Carcassi, 1737-1775)一同制琴,提琴的名称通常以「托马索和罗连佐‧卡尔卡西」 (Tommaso e Lorenzo Carcassi) 为标签。他的提琴样式较小,音色饱满且富有力度。
纪昂巴蒂斯塔‧博迪奥
(Giambattista Bodio, 1790-1832)
紀昂蒂斯塔‧博迪奥 (Giambattista Bodio, 1790-1832)为詹纳罗‧博迪奥 (Gennaro Bodio) 的儿子及学生。提琴使用多梅尼柯‧蒙塔耶纳 (Domenica Montagnana, 1686-1750) 的样式,宽大且平坦。漆色为黄色或红黄色,音色较细薄。其中以中提琴最为著名。
贾各‧皮德内拉
(Jago Peternella,1886-)
贾各‧皮德内拉 (JagoPeternella,1886-) 曾于威尼斯 (Venice) 工作数年,而后迁徙至美国。使用欧亨尼奥‧底葛尼的提琴样式。
巴托罗蜜欧‧塔西尼
(Bartolomeo Tassini, fc. 1740-c . 1758)
巴托罗蜜欧‧塔西尼 (Bartolomeo Tassini, fc. 1740-c . 1758)采用跟泰斯托瑞 (Testore) 类似的模子,镶线距离琴板边缘相当近,属于当时威尼斯的特色。琴面幅度饱满,F孔形状相当粗矿,音色相当饱满具有穿透力,目前留于世上的作品极少。
乔凡尼‧巴蒂斯塔‧博迪奥
(Giovanni Battista Bodio, 1776-1849)
有关乔凡尼‧巴蒂斯塔‧博迪奥(Giovanni Battista Bodio, 1776-1849)的生卒年众说纷纭,但也有相关的提琴书记载为1785年至1832年。之所以会有如此现象,乃归因于博迪奥家族跟其他Forlico、Fabirs、Rizzi等家族一样,都是威尼斯城里的大家族。博迪奥家族于1735年在安格罗‧博迪奥(Angelo Bodio)之手开始发展。博迪奥家族专精于音乐发展,家族里几乎所有人都能够演奏小提琴,乔凡尼‧巴蒂斯塔‧博迪奥的名字,则常常出现在相关的音乐文献中,混杂在家族中各音乐家的名字里。
乔凡尼‧巴蒂斯塔‧博迪奥的父亲是乔凡尼‧巴蒂斯塔‧保罗‧博迪奥(Giovanni Battista Paulo Bodio, 1751-1826) ,他是十八世纪末威尼斯相当活跃的小提琴家,同时也是剧院总监,一般称他为乔凡尼‧巴蒂斯塔一世 (GioBatta I),以与儿子有所区分。然而,乔凡尼‧巴蒂斯塔(Biobatta II)却没有承袭博迪奥家族优异的提琴演奏的事业,显然,乔凡尼‧巴蒂斯塔‧博迪奥并非从父亲那儿学到制琴技术。
1794年,他从父亲身上习得基础艺术及提琴演奏方法,并以此开始发展;1799年与死后被称为「文盲艺术家」卡米拉 (Laura Camera)结婚。早期也许是出于经济因素,一直与双亲同住在Campo San Polo。此后1805年至1811年间,根据登记的资料,这个家庭的状态并没有改变。1805年时,乔凡尼‧巴蒂斯塔‧博迪奥的职业登记为小提琴演奏家,但在1811年却变成为法国号及小号专长。这个改变或许出自于登记员的失误,但也可推测出,乔凡尼‧巴蒂斯塔‧博迪奥的成就大不如父亲,为了补足生活上的经济问题,同时得从事小号演奏或是制琴工作。其经济窘境也可从太太的艺术家(可能是歌唱家)身分看出端倪。当时社会上比较传统的家族或是一般阶级中,妻子身分多为家管,不需出外工作,而卡米拉出外赚钱的情形反而被认为不得体,因此也透露出家中经济状况不甚优渥的讯息。
至今依然无法得知乔凡尼‧巴蒂斯塔‧博迪奥的制琴手艺承袭何人,一般认为他可能在1785-1832年间与父执长辈朱塞佩‧博迪奥 (Giuseppe Bodio) 学习。朱塞佩‧博迪奥曾于1779年左右短暂地在乔治‧歇拉费 (Giorgio Seraphin, c. 1726-17751726-1775)名下替梅蒂卡尼养育院(Mendicanti hospital)制琴。(十八世纪的养育院充满有活力的音乐活动,但至十九世纪全然绝迹,成为孤苦老人寓所。) 一般人常将这两位「博迪奥」制琴师混淆,以为这批琴是乔凡尼‧巴蒂斯塔‧博迪奥的作品,但实际上,他当时仅是一位年约十岁的小孩子,提琴应只是冠上他的名字,而非他的作品!
父亲乔凡尼‧巴蒂斯塔一世于1826年逝世于养育院 (Ospedaletto),太太于1836年逝世,在她逝世的前几年,是乔凡尼‧巴蒂斯塔‧博迪奥作品产量最丰富的期间。然而,这或许和奥地利政府于1835年所颁布的艺术工匠命令有关,政府要求独立工作及没有工作室的艺术家和工艺师,必须至交易所登记并开始缴纳税赋。乔凡尼‧巴蒂斯塔‧博迪奥属于这一类,命令颁布后依然继续在家工作,但根据记录数据,其1832年至1835年间的作品明显少了很多,这很可能是在此时期完成的提琴,标记成在法令颁布前完成的作品,如此便可以减轻税赋压力。1849年7月22日因摔伤而入院,两个月后逝世于new Civic Hospital,享年73岁。
乔凡尼‧巴蒂斯塔‧博迪奥的提琴承袭威尼斯提琴传统,带着油滑明亮的琴漆色泽。总体说来其工艺相当细致,目前有许多提琴偷偷冠上他的名字,流窜于世。
彼得鲁‧保禄‧德‧维克多
(Petrus Paulus de Vitor, fc. 1720-1740)
现今对德‧维克多的生平所知相当有限,至于其所留存的乐器,也相当稀少。据有限数据推测,虽然无法详尽查明师承何人,但却可推论出他受到威尼斯制琴学派影响,特别是当时的制琴大师多梅尼科‧莫塔耶纳 (Domenico Montagnana, 1687-1750)。德‧维克多的乐器结合威尼斯与(Bozen)风格,特别与莫塔耶纳于1720年代制作的小提琴面板幅度及琴漆色泽相仿,琴头的型态亦相当优美漂亮。具有极高的工艺技术。莫塔耶纳当时乃以约克柏.史戴纳 (Jacob Stainer, c. 1617-c. 1683) 的提琴为基础制作,虽然他的成品风格已没有那么强烈的史戴纳风味,但依然散发着德国琴的气息。